在古代,谋害双亲乃是十恶不赦的重罪,更何况这是皇帝的奶妈,有着养育之恩,康熙帝闻讯后大怒,马上下令让刑部逮捕人犯严加审讯,经过一番审讯,发现确有此事。揣摩上意,刑部上报了此案的处理意见:噶礼应被处以凌迟之刑;他的妻子被判处绞刑,弟弟色勒奇和侄子干部斩立决,干泰则被流放至黑龙江。考虑到噶礼是自己儿时的玩伴,有一定的交情,康熙帝最终给了噶礼一定的优待,改判他在家中自尽,妻子一并处死,所有财产充公。这也算是恶有恶报吧。
“辛卯科场大案”被称为清朝“三大科场舞弊案”之一,虽然在处死案犯数量和官员等级上,远不能跟顺治帝时的“丁酉科场案”以及咸丰帝时的“戊午科场案”,但是此案审讯过程之周折、耗时之长都是前所未有的。与其他朝代相比,清朝在处理考场舞弊案时向来不手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