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定调“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”、住建部明确三大政策支持方向后,多地开始落实相关政策。
8月3日,河南郑州发布稳楼市“组合拳”,其中提出,购买改善性住房的,其原有住房暂停执行住房限售政策;鼓励在郑各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,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;落实“认房不认贷”政策,更大程度满足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;个人转让自用“满五唯一”住房,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;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免征增值税等。
业内人士认为,郑州新政是中央定调“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”以来全国第一个出台系统购房支持政策的城市,标志着购房政策放松和支持动作全面铺开,信号意义和示范效应极强。其中有很多创新点,如首提“认房不认贷”、首提“稳消费预期”、首提降存量房贷利率等,都是目前市场和购房者比较关心的问题。郑州此次发文,也意味着新一轮政策宽松期正式开启,预计8月份各地将密集发布新政,这对于激活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和提振市场信心等都有积极的作用。
郑州出台购房政策优化调整“组合拳”
8月3日,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,共提出15项政策措施。
这15项政策措施中,最受关注的是关于限售政策、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和“认房不认贷”的政策内容。
对于限售政策,新政提出,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,购买改善性住房的,其原有住房暂停执行郑政办〔2017〕58号文“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,2017年5月3日(含)之后购买的住房,自取得《不动产权证书》之日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”的规定。
这意味着,郑州暂停执行住房3年限售政策。
同时,对于备受关注的存量房贷利率问题,新政提出,稳定住房消费预期,鼓励在郑各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,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,稳定居民消费预期。
这是在人民银行多次提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后,率先落实该政策、鼓励商业银行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城市。
另外,新政还提出,落实“认房不认贷”政策,更大程度满足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。
这也是在住建部明确政策支持方向,要求个人住房贷款“认房不用认贷”后,首个明确提出落实该政策的城市。
此外,新政还提出多项购房支持政策,包括购房补贴、契税补贴、公积金支持、个税减免等。
其中,在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政策方面,凡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,各开发区、各区县(市)可依据实际情况,给予一定比例的购房契税补贴,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。其中,毕业3年以内来郑新就业青年人才,在享受原有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的基础上,由开发区、区县(市)再按照100%的比例给予购房契税补贴。
在实施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政策方面,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、三孩且子女未成年的家庭,凡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,由开发区、区县(市)财政一次性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、三孩家庭3万元货币补贴。
在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方面,适时出台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支持政策,对生育二孩及以上且有一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、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家庭,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,实施差异化倾斜支持政策。
在降低住房交易税费方面,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,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。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、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,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免征增值税。
新政还提出,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,结合评估情况及时调整我市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;稳妥推进商品房“现房销售”试点,着力抓好郑东新区和惠济区各一个试点项目;城中村改造、城市更新中涉及的房屋征收,通过购买商品住房、发放安置房票等货币化为主的方式实施安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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