麟,作为麟凤龟龙“四灵之首”,它现身的最早记载,是《春秋》所述“西狩获麟”故事。此后,麒麟逐渐被赋予日益丰富的文化含义,成为具有厚重内涵的文化符号。
“西狩获麟”之地,在今山东省巨野县。巨野现有获麟冢、金山麒麟洞、麟山、唐代翰林学士韦表微书写的“麟台碑铭”、明嘉靖十四年(公元1535年)进士张九叙斗书题写的“麒麟冢”碑、明天启年间(公元1621—1627年)的“重修瑞麟寺功德碑”等大量历史遗存,以及民间代代相传的关于麒麟的大量传说和爱麟、敬麟、崇拜麟的民风民俗等。
2008年1月,巨野被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命名为“中国麒麟之乡”,同年6月,巨野的“麒麟传说”被国务院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。由此可见,作为“西狩获麟”之地的巨野,理所当然地是中华麒麟文化的发源地。